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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下的唯一代表(OR)



OR(Only Representative,唯一代表),是为非欧盟企业全面开展REACH应对工作,承担欧盟REACH法规框架下进口商的责任和风险的服务机构。OR对于企业的REACH注册工作非常重要,是其顺利完成REACH注册、贸易不受阻碍的保障。

 
REACH法规对唯一代表的定义
REACH法规第8条中对唯一代表的定义应对REACH的准备工作:
非欧盟生产商的唯一代表:
1.不在欧盟定居的,但将其生产的物质、配制品或成品出口到欧盟的自然人或法人,可经双方协议指定一位欧盟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其唯一代表,履行REACH法规規定的义务。
2.唯一代表也必须遵守REACH法所规定的进口商的所有其它义务。为了达到此目的,唯一代表必须具备充分实际处理该物质和相关资讯的背景,且在不违反REACH第36条款的规定下,确保并更新输入物质数量和销售给客户的信息,以及第31条规定的最新安全资料资讯的提供。
3.根据第1项及第2项指定代表后,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告知同一生产链中的进口商其指定的唯一代表。根据REACH,进口商应视为下游用户。
 
谁能作为唯一代表
在欧盟境内定居的自然人或法人,并对这种物质的实际操作和有关信息有充足的背景知识。
注:一个非欧盟生产商对于一种物质只能委任一个唯一代表。
 
唯一代表的责任
·唯一代表是非欧盟生产商与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联系人;
·唯一代表保证其递交数据的真实性;
·唯一代表向下游用户提供在REACH法规内所需要的各种资讯;
·唯一代表代表企业进行物质注册前的评估,代表企业对物质进行注册,代表企业评估物质、制作各种化学报告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在2009-2011年之间,OR负担和责任及其对非欧盟制造商的影响显著增加,加上注册和CLP法规的复杂性,OR还有其他的复杂的任务,其中最复杂的是2013年注册截止期限在即。这对生产或是进口 “有问题”化学成分的产品的企业更是适用,如石化,医药中间体, UVCBs,甚至某些金属合金和化合物也有同样的分类问题,它同样也适用跨国公司。

 

值得一提是,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执法活动都在增加,不仅在监管的数量,而且在“质”的监管活动明显增加,如引进跨区审查。由于各个欧盟国家的能力,实践和立法不同,导致OR的责任必须是连续的,复杂的和多学科得。此外,它可能是根据2012-2013年计划的REACH执法,包括那些来自海关当局和来自用户和客户的要求,REACH执法对OR的压力将大大增加。因此,OR必须是合格的、受过专门训练机构,另外拥有技术知识,熟悉公司的进口和出口活动以及供应链管理要求是必不可少的。鉴于此,对于OR,良好的客户关系和谈判技巧,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CLP法规和SDS中供应链上各个角色的要求和义务。

 

在管理活动中,OR的作用也不断发展中。REACH法规第8条规定了,“保持进出口的最新信息,以及安全数据表的最新更新信息”的基本义务,在现实中它可能看起来更复杂。许多OR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尤其是在复杂的销售渠道和贸易公司参与。将这些任务外包给顾问公司或一个非相关的贸易公司所带来的不合法风险要高得多。


在“问题物质”,如候选物质名单/或授权,中间体,或那些可能优先评估的物质,OR的参与水平通常是非常高的。它的日常工作包括和非欧盟生产商与联合体,行业和权威专家和技术专家合作。由于这些原因,外包给一个合格的顾问可能是一个昂贵的方法,而长期雇用内部专家,可能是一个更有利的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REACH法规对非欧盟企业的影响表明,为了有效地遵守在辖区的监管要求,REACH法规相关的知识和经验是必不可少的。非欧盟制造商指派OR来履行国际法规,似乎是一个合理的步骤。然而,这很容易使OR的日常工作具有挑战性,即使制造商的国际事务没有那么多。如果只有数量有限的物质和法规事务,将国际问题外包给OR或是专门的咨询机构或是关系良好的贸易商仍然是有意义的。但长期看来,尤其是 “有问题”的物质和辖区而言,对公司内部业务十分了解的人可能会更有效率和成本效益。

 

唯一代表在其他领域的监管

越来越多的情况是,指定OR不一定只在REACH范围内,还可以有效地在其他领域的监管。例如,许多公司的经验表明,OR可以完全适合履行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欧盟法律的其他功能,废电子电器及电子设备(WEEE)和有害物质限制(RoHS)电子设备,以及提出对水的标准,含氟-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法规。这样看来,许多非欧盟公司在2012年需要回答的问题不是是否要所指定或使用自己OR,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它。

 

非欧盟企业选择唯一代表的注意事项
•确定唯一代表是否是居住在欧盟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因为REACH法规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建议非欧盟生产商选择专业的企业作为其在欧盟的唯一代表。在企业与其签订唯一代表委任合同前,应要求唯一代表出示其在欧盟的营业执照、法院的企业登记证明、开户银行等材料。 
 
•确定唯一代表是否有专业团队。因为在注册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化学物质评估及专业报告的编写,要 求唯一代表有专业的背景知识及处理能力。
 
•确定唯一代表与ECHA、与非欧盟生产商在欧盟的进口商及其下游用户是否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如是否有过硬的语言能力;是否与欧盟政府、工业界、科研部门有广泛的联系;是否能与ECHA进行交涉,为企业争取最优惠的政策等。 
 
•确定唯一代表在政治、经济、贸易范围的中立性。 
 
•确定唯一代表在业务上的专一性。 
 
•确定唯一代表对其服务项目的保密性。 
 
•由于在处理及递交物质时涉及到大量数据、资料,其中不可避免地会包括一些机密数据。非欧盟 企业应在与唯一代表签订唯一代表委任合同时就数据的保密性达成协议。
 
•确定非欧盟企业对其所有材料数据的所属权。
 
•非欧盟企业可以自由委任唯一代表。唯一代表只是履行在REACH法规下进口商的所有义务,他不能左右企业对欧的贸易行为,也无权限制企业的出口,更不需要通过唯一代表来签署贸易合同。(注:唯一代表是为企业服务的,而不是用来限制企业的。) 
 
•非欧盟企业如果想更换唯一代表,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非欧盟企业必须要将唯一代表的更换及时向ECHA通报。 
b.更换唯一代表后企业的物质必须让新的唯一代表重新注册,企业可使用原先注册使用的材料数据(前提是企业拥有材料数据的所属权)。 
c.非欧盟企业必须再找一个新的唯一代表,与其签订新的唯一代表委任合同,也就是说还要再承 担一次相关费用。

 

瑞旭技术提醒广大企业,OR除涉及到企业的REACH注册、供应链管理等基本要求,还涉及到SVHC、授权等责任。寻找一家有资质有能力的OR,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