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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需授权使用物质清单(附件14)



2012年2月14日

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通过决议,将8种高度关注物质加入REACH法规需授权使用物质清单,自此,REACH附件14达14种需授权使用物质。

 

14项需要授权的物质清单(截止2012年2月14日)

物质

过渡期安排

豁免用途(类别)

主要用途

最迟申请日

日落之日

二甲苯麝香
EC No:201-329-4
CAS No:81-15-2

2013年2月21日

2014年8月21日

化妆品和皂用香料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A)
EC No:202-974-4
CAS No:101-77-9

2013年2月21日

2014年8月21日

PCB中环氧树脂的固化剂、PU配制品、服装中的偶氮染料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EC No:221-695-9, 247-148-4
CAS No:3194-55-6, 25637-99-4
及其主要非对应异构体:
α-六溴环十二烷
CAS No:134237-50-6
β-六溴环十二烷
CAS No:134237-51-7
γ-六溴环十二烷
CAS No:134237-52-8

2014年2月21日

2015年8月21日

纺织品和HIPS中的阻燃剂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酯(DEHP)
EC No:204-211-0
CAS No:117-81-7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药品的最内层包装1

PVC,树脂等塑料制品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EC No:201-622-7
CAS No:85-68-7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药品的最内层包装1

用作树脂、PVC、丙烯酸树脂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EC No:201-557-4
CAS No:84-74-2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药品的最内层包装1

粘合剂和纸张涂层的增塑剂,纺织品中的杀虫剂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EC No:201-553-2
CAS No:84-69-5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增塑剂

三氧化二砷
EC No:215-481-4
CAS No:1327-53-3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除草剂、木材防腐剂、特殊玻璃的加工

五氧化二砷
EC No:215-116-9
CAS No:1303-28-2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杀虫剂、除草剂、木材防腐剂、涂彩杯子、染料和颜料

铬酸铅
EC No:231-846-0
CAS No:7758-97-6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涂料、颜料、橡胶和塑料的着色剂

铬橙(C.I. 颜料黄34)
EC No:215-693-7
CAS No:1344-37-2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涂料、颜料和塑料的着色剂

钼铬红、钼红(C.I. 颜料红104)
EC No:235-759-9
CAS No:12656-85-8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用作涂料,颜料和塑料的添加剂

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
EC No:204-118-5
CAS No:115-96-8

2014年2月21日

2015年8月21日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

2,4-二硝基甲苯
EC No:204-450-0
CAS No:121-14-2

2014年2月21日

2015年8月21日

用于制造炸药、聚氨酯塑料、有机体合成和染料

 

2013 年 4 月 17 日,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通过决议,将 8 种高度关注物质  加入 REACH附件14。这一决议于 4 月 19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此次,为 欧盟委员会第三次修改需授权物质列表(附件录14)。截止目前 REACH 附件 14 中的物质一共有 22 种。  新增的 8 种物质均具有致癌性和/或生殖毒性,它们是:

� 重铬酸铵

� 铬酸钾

� 由三氧化铬衍生酸以及其低聚物 包括:铬酸、重铬酸、重铬酸以及铬酸低聚物。

� 三氧化铬

� 重铬酸钾

� 铬酸钠

� 重铬酸钠

� 三氯乙烯

 

欧盟设定了每种物质授权规定的最迟申请日,以及该日起18个月后为日落之日。从日落之日起,除获得授权或豁免的用途外,上述物质不得用于REACH管制范围内所有用途的营销和使用。有关日期和豁免用途的详细规定,请参见表格。

点击下载REACH需授权使用物质清单22项物质

 

授权物质受上述禁令管制的情况包括:

  • 以单种物质形式供应;
  • 以混合物形式供应;
  • 在欧盟境内添加至物品中。

 

进口物品中所含的任何上述物质,如果是在欧盟以外添加的,则该物品不受授权程序的管制。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有责任考虑含有需授权使用物质的进口物品是否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如果存在危害,则应考虑是否将其列入REACH附录17,并予以限制。例如,在上述物质中,DEHP、BBP和DBP已被列入附录17,它们在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的使用已经受到限制(合并了旧版邻苯二甲酸盐指令2005/84/EC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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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授权相关内容另见:

三氧化铬如何应对REACH授权

REACH需授权物质如何申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