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6 11:11
欧盟RoHS指令:(https://cn.ecbos.com/insights/list-196.html)
欧盟RoHS2.0 豁免清单 完整版:(https://cn.ecbos.com/insights/list-144.html)
欧盟于2月20日向WTO递交了8份关于2011/65/EU (即RoHS 2.0)的通报案,拟对RoHS 2.0指令中附件III的豁免条款进行修订。
因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的大多数针对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的豁免条款均已于2016年7月21日到期,但考虑到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的可替代品,欧盟委员会在2015年1月21日前收到了关于更新部分豁免条款的申请。这些提交了更新申请的豁免条款在决议正式发布前,将一直有效。
本次欧盟向WTO提交的RoHS 2.0通报案,主要涉及附件III中第7(c)-II条,第7(c)-IV条,第8(b)条,第15条,第21条,第29条,第32条和第37条豁免条款,延长了这些豁免条款的有效期。
具体如下:
1. 通报案G/TBT/N/EU/543
本通报案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7(c)-II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7(c)-II |
额定电压高于交流电125伏特或直流电250伏特的介电陶瓷电容器中的铅 |
不适用于本附录中7(c)-I和7(c)-IV中涉及的设备。 以下日期到期: —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2. 通报案G/TBT/N/EU/544
本通报案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7(c)-IV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7(c)-IV |
以锆钛酸铅(PZT)为基础的介电陶瓷材料的电容器的铅,该电容器为集成电路或分立半导体的组成部分 |
适用于所有设备,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3. 通报案G/TBT/N/EU/545
本通报案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8(b)条豁免,并拟新增第8(b)-I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8(b) |
电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
适用于第8,9和11类设备,并于以下日期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8(b)-I |
用于以下用途的电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 断路器; - 热感控制器; - 热电机保护器(不包括密封热电机保护器); - 交流开关额定值为: 6A以上及交流电250V以上;或 12A以上及交流电125V以上。 - 直流开关的额定电流为20A以上及直流电18V以上; - 电源频率≥200Hz时使用的开关。 |
适用于第1~7类设备和第10类设备,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4. 通报案G/TBT/N/EU/546
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15条豁免,并新增15(a)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15 |
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连接所用焊料中的铅 |
适用于第8,9和11类设备,并于以下日期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15(a) |
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连接所用焊料中的铅,且至少以一项标准适用: - 大于等于90 nm的半导体技术节点; - 在任何半导体技术节点上的大于等于300 mm2的单个芯片; - 芯片尺寸大于等于300 mm2的堆叠芯片封装,或者大于等于300 mm2的硅插技术。 |
适用于第1~7类设备和第10类设备,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5. 通报案G/TBT/N/EU/547
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21条豁免,并新增第21(a),21(b),21(c)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21 |
印刷油墨中的铅和镉,用于在玻璃(如硼硅酸盐和钠钙玻璃)上涂搪瓷 |
适用于第8,9和11类设备,并于以下日期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21(a) |
用于彩色玻璃以提供过滤功能,及用作安装在EEE显示器和控制面板中的照明应用的组件中的镉 |
适用于除21(b)条豁免和第39条豁免涉及的设备外的第1~7类设备和第10类设备,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b) |
印刷油墨中的镉,用于在玻璃(如硼硅酸盐和钠钙玻璃)上涂搪瓷 |
适用于除21(a)条豁免和第39条豁免涉及的设备外的第1~7类设备和第10类设备,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c) |
印刷油墨中的铅,用于在玻璃(如硼硅酸盐和钠钙玻璃)上涂搪瓷 |
适用于第1~4类、第6类、第7类和第10类设备,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6. 通报案G/TBT/N/EU/548
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29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29 |
69/493/EEC指令中附录I中定义的水晶玻璃(第1,2,3,4类)中的铅 |
以下日期到期: —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7. 通报案G/TBT/N/EU/549
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32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32 |
用于制造氩及氪雷射管中窗口结构的密封玻璃中的氧化铅 |
以下日期到期: —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8. 通报案G/TBT/N/EU/550
拟修订RoHS 2.0指令附件III中第37条豁免,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如下:
项数 |
豁免 |
适用范围及期限 |
37 |
以硼酸锌玻璃体为基体的高压二极管的电镀层中的铅 |
以下日期到期: —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第8类设备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 第9类工业监控设备和第11类设备,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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