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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化铬需REACH授权 电镀行业应引起重视



2013年4月17日,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通过决议,将三氧化铬等8种SVHC加入REACH需授权使用物质清单。这一决议于4月19日正式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此次为欧盟委员会第三次添加需授权物质列表(附件14),截止目前 REACH 附件14中的物质一共有22种。

 

欧盟REACH法规设定了每种物质授权的最迟申请日,以及规定该日起18个月后为日落之日。从日落之日起,除获得授权或豁免的用途外,上述物质不得用于REACH管制范围内所有用途的销售和使用。那么,被广泛用在电镀行业的三氧化铬,被加入到授权物质清单后对相关企业有何影响呢?

 

1.什么是REACH授权?

授权:在保证来自高关注物质的风险得到恰当控制以及这些物质逐渐可为适用的、经济技术可行的替代物质或替代技术来取代之前,为确保内部市场的良好功能,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应对REACH法规附件14中的物质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提出授权申请。

 

2.最迟申请日和日落之日是什么意思?

日落之日(sunset date):禁止物质投放市场或物质用途的起始日期。三氧化铬:21/09/2017。

最迟申请日(Latest application date):禁止物质申请授权的起始日期。三氧化铬:21/03/2016。

 

3.需授权物质受禁令管制的情况包括哪些?

目前22种需授权物质受上述禁令管制的情况包括:

·以单种物质形式供应;

·以混合物形式供应;

·在欧盟境内添加至物品中。

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欧盟境外企业可以委托OR进行物质的授权,也可以由进口商进行授权申请(和REACH注册稍有类似)。针对第三种情况,进口物品中所含的任何上述物质,如果是在欧盟以外添加的,则该物品不受授权程序的管制。但是该产品需要满足REACH法规有害物质限制要求(REACH附件17,SVHC清单等)。

 

4.我是欧盟境内采购商,从欧盟境外其他国家采购产品中已有三氧化铬,要对三氧化铬进行授权吗?

对于产品中的三氧化铬,如上所述如果是在欧盟以外添加不受授权程序的管制,如果在欧盟境内添加则是受管制的。但物质授权是根据该物质具体用途而定的,例如:生产商需要使用某授权物质用作增塑剂(用途),那么就需要该生产商对该用途(增塑剂用途)进行授权申请,非生产商也一样(生产加工)。对于零售商,由于没有具体的用途,实际上没有授权义务(举例:如果ECHA发现零售商的产品有授权物质却没进行授权,收到处罚的可能是下游进口商但并非零售商)。

 

目前欧洲相关企业已经成立了一个联合体(European chromium trioxide authorization consortium CTAC),旨在使三氧化铬获得REACH授权,通过费用分摊,卷宗信息共享,制定时间表等方式来具体实施。

 

瑞旭建议

1. 出于环保、消费者健康、法规符合等考虑,相关企业应关注三氧化铬的替代方案;

2. 在电镀行业完全替代三氧化铬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建议与瑞旭技术(400-0303-200)或上述联合体沟通获取相关信息,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授权工作。

更多三氧化铬授权信息可参见:三氧化铬如何应对REACH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