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F中心
2012-07-03 14:03
REACH法规管控的产品范围
REACH法规所管控的物质范围涉及:在欧盟制造、进口及作为中间体使用或投入市场的全部化学物质,即:单独存在的化学物质本身;配制品中的化学物质;物品中所含化学物质。 其中:
·物质(Substance):是指天然生成或经生产制造程序产生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这里的生产制造程序包括:(1) 加工过程为维持其稳定而添加之任何添加物,及任何杂质的移除;(2) 但不包括可分离且不影响物质稳定性或改变其组成成分的溶剂。
·配制品(Preparation):指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溶液(Solution)或混合物(Mixture)。合金被归类为配制品。
·物品(Article):指经由生产制造过程被赋予一定的形状、表面或设计的实体,而这些形状、表面或设计在决定物品功能方面的作用远大于化学组成成分。因此“物品”可以是半成品或制成品。例如纺织品、汽车、电子芯片、轮胎、胶鞋、玩具等。
由于增加了对物品(Article)内所含有害物质的管控,这也是REACH法规与之前欧盟所有涉及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最为重大的差别。这使得受REACH法规影响的制造商的数量大幅增加。
不在REACH管控范围的产品
REACH法规不适用的物质范畴主要涵盖了以下部分:
1、现有其他法规已经覆盖另有规范的化学品(例如:放射性物质、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动物营养素、医药及植入或直接与人体接触的医疗器械、兽药、化妆品、调味料等);
2、受海关监管的物质;
3、废物;
4、非可分离的中间体和危险品物质在铁路、公路、内陆水运、海运或空运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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