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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65提案(CP65)有毒有害物质清单



《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 of1986),即加州65号提案(CP65),于1986年11月颁布实行。CP65的制定时为了保护加州公民以及保护加州饮用水资源免受已知具有致癌、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并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自执行以来,CP65已成为美国广泛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参考标准。

 

加州65涉及的产品

CP65针对珠宝、服装、箱包、运动垫具、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陶瓷玻璃制品、铝制炊具、自行车及其配件、电气装置和电线电缆等产品都做了限量规定,其中最广泛的限制物质为铅。

 

加州65提案的要求

加州65提案要求政府至少一年公布一次加州已知的有毒有害物质,一旦一种化学物质被列入“加州65有毒有害物质清单”,企业将有12个月的时间来做准备以达到规定要求。生产、使用、释放加州65有毒有害物质清单上的化学物质或另外从事含列表上的化学物质的活动的企业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  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化学物质排放到饮用水里;

►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签(对列明的化学物质必须提供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别低,不会造成重大风险)。

 

 

点击下载

(截止2012-11-02,英文版):CP65有毒有害物质清单 (89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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