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F中心 2013-05-28 15:01
一般情况下,在获取正式农药登记证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农药登记的3个阶段: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和正式登记阶段。
申请农药登记,必须提供在中国的药效、残留试验资料,所以需要提交田间试验申请且获得批准证书后进行田间试验。临时登记的农药产品不可作为正式商品流通,仅能在示范试验、试销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欲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必须进行原药和制剂的正式登记,所以取得临时登记证的农药产品,经过示范试验和试销后,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当然,也可直接以取得正式登记证为目的,跳过临时登记阶段,仅进行田间试验和正式登记。直接申请正式登记的产品,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临时登记阶段和正式登记阶段所规定的相关资料。
但是,相同农药产品,若已过新农药保护期,申请者不能申请临时登记,仅能申请田间试验和正式登记。
申请新农药正式登记时,在临时登记阶段已提供试验和检验资料,可以提供复印件;申请其他种类正式登记时,在作出书面说明的情况下,可以不再提供上述资料及复印件。
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可以直接申请正式登记,为什么不取消临时登记呢?
其实,目前的政策趋势是逐步取消临时登记,最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已经把正式登记要求的资料前移到临时登记,为以后取消临时登记创造了条件。但是,临时登记目前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在试验、示范或特殊情况下时可以进行。
参见专题:农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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