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法规动态 欧盟提议将3-亚苄基樟脑新增为SVHC

欧盟提议将3-亚苄基樟脑新增为SVHC



SVHC专题 最新SVHC下载 ( https://cn.ecbos.com/insights/list-129.html )

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1月29日向WTO递交了G/TBT/N/EU/537号提案,该提案提议将1,7,7-三甲基-3-(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烷-2-酮(CAS:15087-24-8;EC:239-139-9;3-亚苄基樟脑)新增为SVHC物质。该提案将从提交之日起,至3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

早在2016年2月25日,德国就向ECHA递交了提议将3-亚苄基樟脑列为SVHC的卷宗。并说明了该物质被提议为SVHC主要是因为其内分泌干扰性。

随后,于2016年6月8日,ECHA的成员国委员会(MSC)通过了其关于该卷宗的意见。虽然大多数成员认为应该按照REACH法规第57(f)条将3-亚苄基樟脑确定为SVHC,但其中的部分成员并不赞成这一观点,他们认为缺乏更多决定性证据,证明其内分泌干扰性等同于REACH法规中第57条(a)至(e)款中的不利影响,故委员会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6年7月22日,根据REACH法规第59(9)条,ECHA将MSC的意见交由欧盟委员会,由其根据REACH法规第57(f)条作出识别3-亚苄基樟脑的决定。

最后,欧盟委员会指出3-亚苄基樟脑的内分泌干扰性的不利影响相当于REACH法规第57条(a)至(e)款中的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将其标记为SVHC物质。

 

物质名

EC

CAS

加入原因

1,7,7-三甲基-3-(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烷-2-酮

(3-亚苄基樟脑)

239-139-9

15087-24-8

内分泌干扰性(Article 57f – 环境)

 

请访问南京瑞旭产品站了解更多化学品法规解决方案:https://cn.ecbo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