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法规动态 CPSC发布16CFR1130消费品安全规定

CPSC发布16CFR1130消费品安全规定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2012年2月17日发布了一项要求耐久性婴幼儿产品的制造商建立消费者登记程序 (16CFR1130)的最终消费品安全规定,该法令与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令(CPSIA)相一致。16CFR1130规定自2013年2月18日起生效。

 

拓展知识

 

2009年12月29日,CPSC曾发布一项针对耐久性婴幼儿产品的制造商的最终规定要求(74FR68668),内容为:

(1)  为每款产品提供一个邮资已付的消费者登记表;

(2)  保存已和制造商登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的记录;

(3)  在每款产品上永久性地放置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型号名称、编号及制造日期。

2010年2月22日,CPSC发布了一项修正通知(75 FR 7550)。

2011年8月8日,CPSC发布了一项规章制定通告,以修订规定,阐明和改正规定的某些方面(76 FR 48053)。

 

最终规定的阐明和改正

1.  简化格式条文和登记表文本

2.  阐明要求的字体大小

3.  变更表单以向消费者阐明只需将表单底部退回

4.  删除表单背面底部的制造商名称

5.  标注处理表单的第三方名称

6.  阐明登记信息应保存的位置

7.  修正了用途陈述的文本要求

8.  允许在登记表上出现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