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4 10:46
法国近日发布政府公报,更新了劳工法,以为与欧盟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
CLP)法规保持一致。更新后的劳工法已于2012年5月2日生效,未能符合
CLP法规的个人将面临1500欧元的罚款、再犯加倍;而违反
CLP法规的企业法人将面临7500欧元的处罚、再犯十倍,达到75000欧元。
CLP法规(Classification, labeling and packaging)即欧盟1272/2008号法规,全称为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同时,CLP法规也是全球统一的分类与标签 系统(GHS)在欧盟的具体体现,已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CLP法规生效后,原有的危险物质指令67/548/EEC(DSD)以及危险配制品指令1999/45/EC(DPD)将逐步被废止。该法规的实施,标志着企业除了应对
REACH法规以外,同时也需要符合CLP法规的要求,方能顺利的实行对欧贸易。根据
CLP法规第4条规定,如果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 不符合CLP法规要求,将不能投放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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