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贸易预警 电热锅内涂层初级芳香胺超标不合(EC)No.1935/2004

电热锅内涂层初级芳香胺超标不合(EC)No.1935/2004



 

日前,关于出口电热锅因内涂层初级芳香胺超标不符合欧盟法规(EC)No.1935/2004的要求而被RASFF系统通报的案例,收到浙江嘉兴检验检疫局和浙江检验检疫局协助调查。

通报的主要原因是电热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高分子材料内涂层初级芳香胺迁移量超标。经调查,浙江辖区某生产企业因使用的高分子涂料中含有芳香胺杂质及生产工艺控制不良导致内涂层初级芳香胺迁移量超标。这是浙江局近年来首次接到出口电热锅因内涂层初级芳香胺超标而被欧盟通报的案例。

目前,欧盟按(EU)No.284/2011的规定将抽查比例提高到10%的实际情况,嘉兴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将对企业同类产品出口欧盟实施严格的监管;企业应积极查找原因进行整改,严格按照经试验合格确定的工艺参数和涂料组织生产;对出口欧盟同类型的产品实施批批检测初级芳香胺指标,确保合格后放行;举一反三,加强对出口欧盟小家电与食品接触涂层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和监管,以有效降低上述产品出口欧盟被通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