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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化合物(PFCs)及相关化学物质的监管



近期,非政府组织(NGO)发布研究与报告指出,全氟辛酸(PFOA)并不是防水隔膜中的组成成分,而是在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品,并且可能在服装成品中残留最终进入环境。与PFOA类似,FTOH和FTA也会在聚合过程中以副产品的形式残存在隔膜中。

 

全氟化合物(PFCs)是一种有着特殊特性可使材料防油、防污和防水的含氟化学物。这些有机氟化合物被广泛用于户外的衣物、帐篷、睡袋、鞋靴、地毯和家具等纺织成品。由于其作为防水隔膜、涂层、防污及防水保护膜的优秀表现,这类化学物质被广泛用于户外产品。

 

全氟化合物(PFCs)及相关化学物质监管如下:

国家

法规

要求

欧盟

委员会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第757/2010号法规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C8F17SO2X,卤化物、氨基化合物及其他含其聚合物的衍生物

·物质或配制≦10毫克/千克

·半成品或成品或其部件≦0.1%

·纺织品或其他涂层材料≦1微克/立方米

·已在欧盟境内使用的成品(2010年8月25日前批准的)

·在2006年11月27日前投入市场的防火泡沫(2011年6月27日前批准的)

REACH SVHC

·C11-C14 PFCAs在SVHC清单中被列为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

·C8 PFOA和APFO(PFOA铵盐)在最新更新的咨询列表中被列为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

加拿大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在一般消费品中禁止使用PFOS及相关复合物

挪威

产品法规第2-32部分《含有PFOA的消费品》

PFOA盐及其脂类

·混合物≦10毫克/千克(2014年6月1日生效)

·纺织品、地毯或涂层类的消费品≦1微克/平方米(2014年6月1日生效)

·消费品≦1%(2014年6月1日生效)(对于半导体中的薄片或磁带,于201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