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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限制物质或新增4种有害物质



近日,欧盟委员会商议了可能会添加到RoHS附件II中的物质。根据RoHS指令第6条,委员会必须在2014年7月22日之前审查附件II中的限制物质清单,之后也需要定期的审查。此目的是为了确保该指令随着对物质认识的加深而及时的更新,并保持与欧盟其他化学品控制法规的关联性。

 
 
此次商议申明了四种将被列入审查范围的物质,包括:六溴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虽然四溴双酚A(TBBP-A)在RoHS的修订中被列入高优先物质,但仍然没有列入到附件II中。 
 
 
此外,商讨会还特别强调了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危险的物质和组分。例如:根据CLP法规归类为危险(hazardous)的,或确定为PBT或vPvB的物质。同时还需要小部件的物质信息,或一个非常小的内部或表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