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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类产品六价铬限量要求发布



一直以来,六价铬都被各国作为重点监控的有害物质,电子电器行业的RoHS指令便有直接的体现。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了301/2014号法规,通过该法规对在欧盟生产或进口的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皮革类产品做出六价铬含量限制要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EN ISO 17075标准分析法是唯一获国际认可的皮革六价铬浓度分析方法。
  2. 规定与皮肤接触的皮革物品及含皮革零件的物品,若六价铬浓度每千克超过3毫克,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
  3. 将六价铬限制措施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的被禁物质(以及含被禁物质的物品)清单内,并全面施行;

瑞旭技术提醒输欧皮革制品及含皮革部件制品的生产企业,六价铬在皮革制品中虽然不涉及REACH注册或者REACH后预注册等义务,但欧盟对物品的有害物质管控却更加严格,2015年301/2014号法规的正式实施会加更严格,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及早采取措施,保证产品的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