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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A发布肉类禽类和鱼类产品使用抗生素和激素声明准则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2011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肉类、禽类和鱼类产品使用抗生素和激素的声明准则(英语和法语,分别为10页和12页)。法案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2日。

 

该准则包括了使用关于牲畜或鱼类如何饲养或喂养声明的标准:

 

当某公司选择用天然、喂养、抗菌素或激素声明标示或为其肉类、禽类或鱼类产品做广告宣传时,本准则适用于在所有贸易层面(包括散装销售或批发供进一步加工的食品)出售的食品。

 

关于牲畜如何饲养或喂养声明的使用是自愿性的。然而,在应用到食品标签或广告上时,这些声明将根据本准则概要的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评定。本准则同样也适用于产品的商标名称。

 

该准则不针对关于蛋类或乳制品的声明,也不影响有机声明,该声明归入有机产品法规。

 

由于缺少关于在食品标签和广告上使用描述牲畜是如何饲养或其喂的是什么饲料声明的具体法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已经制定了支持《食品药品法案》(FDA)第5.(1)分项和《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案》(CPLA)第7项的解释性准则,以提高标签的明确性和真实性。在这些准则定稿之前,加拿大正在征求关于目前在评定声明时使用的这些准则需要考虑的因素的评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