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1 09:00
2012年3月21日,欧盟结束公众咨询。欧盟就生态研究所(Öko-Institut)和德国弗朗霍夫研究所(Fraunhofer IZM)将在全面评估公众意见后对18项RoHS豁免产品建议作出最后修订。18项RoHS豁免产品征询公众建议于2012年1月24日发起。
18项RoHS豁免产品具体如下:
1. 用于监控设备中的电子触点和额定电流为5A及以上的热融熔体中的镉及镉混合物
2. X射线图像增强器的磷涂料的镉
3. 供患者使用的CT和CMR立体定向、伽马照射及颗粒治疗设备的定位的醋酸铅标记
4. 放射治疗设备、患者使用的外科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轴承磨损表面的起润滑功能的铅
5. 使X射线图像增强器的铝和钢材料成真空间隙所使用的铅
6. 零下20℃使用的非磁性针连接器的铅
7. 零下20℃使用的电线中的铅
8. 由非磁性成份及电路组成的磁场及与高磁场相关的设备的焊料及软焊涂料
9.数字陈列探测器中用于装配碲化镉和碲化锌材料的电路板焊料中的铅
10.监控设备的光玻璃中的铅和镉
11.产生超导磁电路的金属键中的铅和镉
12.依靠超导电性驱动的超导体及热导体设备中的铅
13.监控设备青铜轴承和青铜轴衬的铅不超过20%
14.焊料成分中铅不超过80%的微处理器针及焊料成分中铅小于85%的监控设备
15.电子元件、荧光灯管\监控设备中的电子陶瓷部分(包括绝缘陶瓷电容器)
16.监控设备针连接器中的铅
17.用于EN50107-1(2002)定义的固定及移动设施的标志\装饰灯\工艺灯的工艺品发光放电管
18.用于监控设备特殊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CCFL和外部电极荧光灯EEFL的汞不超过5mg/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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