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1 14:48
欧盟2012年3月14日颁布(EU)No.259/2012,修订原洗涤剂磷酸盐法规(EC)No 648/2004 ,限制磷酸盐及其他磷化合物用于家用洗衣和洗碗机的洗涤剂,旨在减少水体中磷酸盐的排放量。该法规自联邦公报发表之日起20天后强制生效,同时也提供了缓冲过渡期。具体如下:
洗涤剂 |
限值 |
最迟生效日期 |
洗衣剂 |
根据标准洗衣机负荷,4.5kg易干织物重型洗涤剂及2.5kg易干织物轻型洗涤剂中总磷含量不得超过0.5g |
2013年6月30日 |
自动洗碗机洗涤剂 |
按照法规Annex 1第二部分定义的标准剂量中含有的总磷含量不得超过0.3g |
2012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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