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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杀灭产品法规(BPR)

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输欧企业如何应对BPR法规



2012年7月17日,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BPR,Biocidal Products Regulation)正式生效,并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BPR法规在BPD指令的基础上将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TA,Biocidal Treated Article)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旨在加强对欧盟市场上的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监管。为此,南京瑞旭专家对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输欧企业特做BPR法规应对指导。

 

什么是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TA)

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 (Biocidal Treated Article,TA)指已被处理或有意含有一种或多种生物杀灭产品的任何物质,配制品或物品。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TA:

(1)食品、药品、化妆品会用到防腐剂处理,但此类物品不属于BPR法规监管下的TA范畴;

(2)对物品的前体或是用于存储或运输的容器进行生物杀灭剂熏蒸或是消毒处理,但在终端产品中没有处理用生物杀灭剂残留,那么该物品不属于TA。

 

哪些产品属于BPR法规下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TA)

根据BPR法规中TA的定义及法规适用条件,TA将涵盖诸多行业及其产品,包括电子电器、纺织品、皮革制品、橡胶、塑料制品、家具家居用品以及涂料、油漆或乳液制品等生活中常见的物品。TA可能是终端消费品,也可能是工业原料,所以涉及到整个产业链:比如沙发生产企业,需要从上游企业购买皮革,纺织、纤维面料,木材,油漆,粘胶剂等材料,且这些材料可能都经过生物杀灭剂处理,也属于TA,所以出于产业链中每一个企业都需要关注BPR法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足够的法规信息和市场服务。

 

BPR法规对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TA)的基本要求

 

1.对物品进行处理的生物杀灭剂中所有活性物质都必须被包括在BPR第9条规定的清单中(且符合相关的产品类型及使用条件)或在BPR附件I中(且符合所有的条件和限制要求)。否则该TA不得投放市场。

 

2.当TA符合以下情况时,其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为处理物品加贴标签:

· 当被处理物品(TA)有生物杀灭的性能时;

· 当受到批准的活性物质在用于处理物品时,需要提供完整具体的标签来保护公众健康或环境。

 

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TA)企业如何应对BPR法规

 

第一步:判断产品属于生物杀灭剂产品还是处理物品

处理的物品和生物杀灭物品的区别

(1)处理的物品可能是物质、配制品或物品;生物杀灭剂只能是物质或配制品。

(2)当处理的物品有一个生物杀灭的主要功能时,应被认为是生物杀灭剂产品。

 

第二步:收集TA所用的生物杀灭剂信息,判断生物杀灭产品中活性成分类别及其在BPR中的要求

在2013年9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处理物品,如果已于2016年9月1日前提交相关产品类别中活性物质(处理其的或包含在其中的生物杀灭剂物品中的活性物质)许可申请的,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若许可申请被否决,则在决议日后180天内,或在2016年9月1日前,该处理的物品将撤离市场。(以上撤离的日期以较迟者为准)

 

第三步:积极配合,完成TA在BPR法规下的义务

 

如果生物杀灭产品的活性成分已被列在BPR附件I或者Directive 98/8/EC附件1A中,在2013年9月1日法规正式实施后,需要提供TA所用生物杀灭剂相关信息标签。

 

如果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活性成分已经过决议在BPR附件I或者Directive 98/8/EC附件1A中排除,企业必须在2016年9月1日缓冲截止期前更换生产工艺,使用在欧盟允许使用的活性物质及用途进行处理,否则处理物品将不被准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如果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活性成分被列在(EC) No 1451/2007 附件I中,企业需要等待欧盟官方评审结果,在欧盟决议出来前TA可继续投入欧洲市场。如果物质通过评审,即可制作标签继续投入市场;如果物质评审后没有被纳入到允许使用的物质及用途清单,那么,在决议生效的180天后或截止2016年9月1号(取时间靠后者)后,不可投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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