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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法规符合应对解决方案的设计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HSF以及相关法规的符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简单地通过一两个动作能完成。尤其是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一举改变了原来的“法规+检测”的法规符合模式,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南京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对法规以及国际上目前普遍接受的法规符合方案的研究,总结出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解决方案设计,如下:

 

一、目的设计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解决方案的设计首先要解决一个目的问题。简单地考察各类企业制造商关于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目的,往往会得到各种五花八门的说法:“这是客户的要求”、“海关查我们的检测报告”、我想要一个REACH认证,这样我的产品是不是就有竞争优势了?”.......当然,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此。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基本目的就是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保护环境与生态,将产品有害物质可能导致的对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以及环境与生态影响的风险降到最低;其直接目的则是符合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责任义务,避免法规不符合可能导致的处罚风险;其间接的目的是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付客户的要求等。

 

二、内容设计

 

根据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直接目的——法规符合,在解决方案设计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法规的要求。根据法规要求的内容,确定要解决的问题内容。由于法规的数量很多,要求各异,而且随着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法规还在不断地修订。因此必须认真研究法规,掌握其核心,才能明确具体要解决的问题,设计解决方案的内容。

 

根据研究,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规的要求可以归纳为以下内容:

· 注册—为产品中超过一定量的有意释放物质向主管当局提交注册;

· 禁用—产品中禁止使用特定的物质,这些物质不得在(特定的)产品中存在;

· 通报—对产品中超过一定量的特定物质向主管当局进行通报;

· 授权—产品中特定的物质,须得到主管当局的授权方能使用;

· 限制—对于特定的物质,仅能用于特定产品的特定用途。

· 供应链上信息传递—对于产品中有害物质存在的信息应该在供应链上向下游用户和消费者传递。

 

因此,产品有害物质控制解决方案中就得针对这些要求设计内容。

 

三、方法设计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解决方案所采用的方法须要根据内容确定。要注意的是,解决方案不仅要切实解决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的问题,更直接的目的是符合法规的要求,因此特别要解决“法规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法规的要求是否已经满足?”、“怎么满足法规要求?”以及“如何证明已经符合法规要求?”这几个问题。另外一点要注意的是,随着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意义已经从原来的“禁止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存在”转变为“掌握产品中存在物质情况,采取措施将有害物质可能的危害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适用的方法会有很多,需要精心设计。

 

一般的法规要求的符合方法

· 注册。如果产品中含有超过1吨/年以上的有意释放物质,需要向ECHA注册。注册方法按规定操作。

· 禁用。对于明确禁用的物质,解决方案应该设计切实可行的方法,保证产品中不会存在这些物质。至少应该包括这些内容:

1.原材料的控制;

2.生产、加工过程控制;

3.成品的控制。

控制的方法包括严格禁止含有禁用物质的原材料进入生产加工过程和场地,进行必要的检测以确证原材料和制成品不含禁用物质等。由于禁用物质的数量有限,通过检测进行控制是可行的办法。

· 通报。是对产品中存在的高度关注物质向下游用户、消费者和主管当局进行通报。要满足这个要求,首先要掌握产品中存在高关注物质的情况。由于欧盟REACH法规关于高关注物质的定义可能涉及多达1400到2000种物质,不可能用检测来掌握产品中这么多物质的存在情况。一种可行的方法是,从供应链收集材料物质数据。采用这种方法通常需要IT工具的支持。这种方法掌握的是产品及其所有材料的全部成分信息,因此可以很容易地对照法规要求确定是否存在高关注物质及其在产品和材料中的含量。实际上这种方法同样可以掌握禁用物质的存在。最关键的一点是,由于掌握了产品的全材料物质数据,通过IT工具的帮助,可以随时对照法规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估,特别适合法规要求不断变化、控制物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需要。

· 授权。和注册一样,法规对授权的内容和程序有具体要求,因此须按照要求执行和操作。

· 限制。法规对于限制的规定也是具体和明确的,在实际操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即可[1]

 

除了以上注册、授权、限制、通报以及相关的检测、供应链数据收集等方法外,为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内容,还有以下方法需要得到应用:

· 制定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政策。归根结底,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以及环境和生态,这是符合全人类的共同诉求和理念的,也应该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只有将它纳入企业发展的核心目标,才能得到企业全体人员以至整个供应链的认可,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 制定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标准是政策在技术上的体现,通过标准,企业将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政策与目标转化为技术上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它的作用和重要性与产品质量标准相同。

· 对供应商和全员进行培训。政策和标准只有得到全员和供应链的充分理解和认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有效的培训是落实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政策和标准的必要手段。

· 建立和实施产品有害物质过程控制体系。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是一项全面、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资源的配合行动,采用体系的方式进行过程控制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及法规符合评估。体系管理和过程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于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来说,法规的符合性评估就是验证体系管理和过程控制的最好方法。

· 产品安全说明书和法规符合自我申明等文件准备。针对供应链信息传递等法规要求,准备必要的产品安全说明书和法规符合自我声明是最好的符合方法,这些文件一方面表明了企业对法规符合和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积极态度,另一方面又是符合法规的具体内容,把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情况向下游做了主动地传递,同时还是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法规责任义务的最充分证明。

 

四、程序设计

 

如前所述,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必须注重程序。同时又因为这实际上是一项法(律)规事务,“程序正义决定实体正义”这一欧美法系的传统和基础对于解决以欧美法规为主的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规的符合问题明显具有对症下药的功效。其实按照这样的逻辑,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规要求的是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的履行,而对实际产生的结果反而不太深究,原因就是“只要保证了程序的正义(包括内容和顺序)”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顺理成章地可以认定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从法规实施的实际案例也可以看出这个逻辑是实际存在的。当产品进入欧盟国家海关的时候,海关官员会问报关人员是否符合REACH法规要求。如果回答“不清楚”,那么这批货就有可能被扣下;如果用肯定的语气和态度说“没问题”,并且提交一些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评估证书甚至一份简单的自我符合声明就能顺利过关。最近披露的欧盟REACH和CLP检查员的培训教材也指明,检查员的检查最主要是考察是否了解REACH法规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并且是否履行了这些责任义务,至于产品中实际的有害物质情况很少可能再去验证。

 

因此,程序设计的要点就是完整、正确,并且一定保留程序实施的记录与结果。

 

五、 工具设计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解决方案中要设计的工具主要是用于产品中(有害)物质信息收集、传递以及法规符合评估的IT系统,并非指直接测试产品的分析仪器设备。

 

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解决方案中,最根本也是最困难的工作部分是产品中物质信息的收集。如前所述,在REACH之前,由于法规限制的有害物质数量是有限个数的,可以通过检测来采集产品中这些物质的信息。从REACH开始,符合CMR、PBT和vPvB有害物质定义的全部纳入控制范围,由于这类物质数量可以达到数千个,因此不可能再用检测来解决产品中这些物质信息的采集问题。可行的方法是通过IT系统从供应链上收集数据,目前工业界普遍采用的是这样的方法,比较主要的系统有IMDS、BOMCheck、JAMP的MSDSPlusAIS、Kingfisher的Scorcard以及CIRS的HENZ等。

 

用于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工具系统至少应该具备以下一些功能:

(1) 产品材料物质信息收集,即能够输入和管理产品中的材料物质数据;

(2)产品材料物质数据的传递,能够将产品中材料物质数据在供应链上进行传递;

(3) 建立维护供应链关系。

最好还有以下功能:

(4) 对产品材料物质数据的自动审核功能,对供应链上传递的数据(主要是接受的数据)自动审核其有效性;

(5) 对产品是否符合法规的评估功能,根据法规的要求评估产品是否符合;

(6) 材料物质数据的自动拟合功能,就是能够自动根据材料给出其中的物质数据。

 

以上提到几个系统都具备(1)~(3)的功能,目前所知具备第(6)项功能的只有HENZ系统

 

从实际应用的结果分析,由于绝大多数产品制造商并不清楚产品材料中物质信息,让他们提供这方面的数据是非常困难的。尽管从理论上说通过供应链收集数据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可行办法,但由于供应链的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具备材料物质数据自动拟合功能对于系统来说就非常重要。由于庞大的材料物质数据库的支持,用户只要输入材料名称,系统就能自动拟合出其中的物质清单,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材料物质数据的收集、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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