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F中心 2013-03-13 14:25
BP(Biocidal Product)
(1)提供给用户的物质或配制品,该物质或配制品由一种或多种活性物质组成、得到或还有一种或多种活性物质,用以采取除物理和机械的方法破坏,阻止,使其无害化,预防或控制有害生物体的活动;
(2) 物质或配制品,该物质或配制品由上述(1)中的物质或配制品产生,用以采取除物理和机械的方法破坏,阻止,使其无害化,预防或控制有害生物体的活动。
(注:处理的物品有一个生物杀灭的主要功能时,应被认为是生物杀灭产品。)
· 生物杀灭产品不得使用或投放欧盟市场,除非该产品根据BPR法规获得了授权。
· 已经根据BPD的要求递交了申请,但评估结果还未明确的BP将继续根据BPD的要求进行评估。除非以下两种情况:
(1)活性物质的风险评估表明其符合本法规第5(1)条中的一条或多条标准,则该BP将根据本法规第19条进行授权;
(2)活性物质的风险评估表明其符合本法规第10条中的一条或多条标准,则该BP将根据本法规第23条进行授权。
· 已经获得BPD授权/注册的BP:在2013年9月1日前已经获得BPD授权/注册的BP,可以继续投放市场和使用,直到该授权/注册到期或被取消。
· 未包含在BPD管控范围内,却属于BPR管控范围的BP:2013年9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BP(不属于BPD管控范围,属于BPR管控范围的),最晚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递交授权申请。
(1)2017年9月1日前递交申请的BP可以继续投放市场或使用,直到其获得授权。若授权申请被否决,则在决议日后180天内,需将该BP撤离市场。
(2)2017年9月1日前未递交申请的BP可以继续投放市场或使用,直到2017年9月1日后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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