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REACH注册截止期已截止,中国企业REACH注册之路未止!

企业的产品想进入欧盟市场,完成REACH法规的应对是一个必要工作。根据REACH法规规定,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必须履行REACH注册义务,自2008年欧盟REACH法规正式实施至2013年5月31日第二个REACH注册截止期,共有6598个物质完成REACH注册,同时,年输欧吨位在100-1000吨的化学物质REACH预注册与REACH后预注册的缓冲期也随之失效。
第二个REACH注册截止期过去之后,参照REACH实施时间表,企业还可以申请物质1-100吨/年的后预注册号,以及申请化学品REACH正式注册以满足出口需要。另外,由于克罗地亚将于7月1日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出口化学品至克罗地亚的企业也需要为产品进行REACH预注册及注册。中国企业REACH注册之路未止,企业需要时刻保持对REACH注册的高度重视。
REACH注册第二个截止日期之后,企业还能申请REACH后预注册吗?

2013年5月31日之后,符合REACH后预注册条件的分阶段物质仍可选择1-100吨/年后预注册,如分阶段物质年出口量超过1吨/年,并且非CMR物质或者R50/53物质,之前也未给该化学物质申请过其他吨位的(后)预注册号,那么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企业依然可以申请物质出口吨位为1-100吨/年REACH后预注册。
错过第二个REACH注册截止期是否无法出口欧盟,该怎么办?

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 若企业之前申请过大于100吨/年的REACH(后)预注册号,那么(后)预注册号在2013年5月31日之后失效且不能再次为该物质申请1-100吨/年的后预注册,而必须完成正式REACH注册;若企业之前未申请任何(后)预注册号且该物质也符合REACH后预注册条件,企业可以考虑申请该化学物质1-100吨/年的REACH后预注册。
- 若企业考虑到成本原因,不愿独自完成REACH正式注册,也可以考虑选择拥有该物质REACH注册号的采购商作为合作伙伴,当然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商拥有较有利的贸易地位,可能会对供应商诸多限制,甚至压低产品采购价格,需要企业注意。
化工贸易公司如何进行REACH注册?
ECHA发布的REACH注册指南明确提出了非欧盟分销商或贸易商将不能委托唯一代表另外,主管当局明确表明分销商或贸易商即使控股或参股工厂,也不能成为生产商。为帮助中国化工贸易公司顺利对欧进行化学品贸易,瑞旭集团为贸易商总结几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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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注册方案一
中国化工贸易公司通过工厂名义任命CIRS为唯一代表做正式REACH注册或REACH后预注册,或者支付部分唯一代表费用和REACH注册费用,与工厂共同完成REACH注册,共享注册号使用权。 -
REACH注册方案二
依靠已完成正式REACH注册或REACH后预注册的工厂,从已经完成REACH后预注册或正式REACH注册的企业拿货。 -
REACH注册方案三
中国贸易商在欧洲国家成立新公司,以进口商名义做REACH注册或REACH后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