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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 2.0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正式发布



中国工信部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了工信部2018年第15号公告,正式公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以下简称《例外清单》),并要求从公告之日起一年后实行。

根据中国RoH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被纳入《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其中的有害物质,即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限量要求。

根据正式发布的《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产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2类产品。同时,达标目录还明确了,对于目录中的产品,当作为目录外产品的部件使用时,不属于目录的使用范围。但当这些产品未明确最终用途且在市场上单独出售时,则属于本目录的适用范围。

此外,本次公告还发布了《例外清单》,该清单包含了对铅、镉、汞、六价铬四项物质共39项豁免,与欧盟RoHS豁免类似。

相关链接: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

《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

  中国RoHS 2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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